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区政府及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所有者权益。
(二)履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日常管理职责,负责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区国资管理中心党委的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对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
(三)负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制定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区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协助开展区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区属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区属企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国家和省市人才计划(工程)。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机构编制和定岗定员,做好所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人员招聘,加强工资总额监管,开展所监管企业季度、年度考核工作。
(六)负责建立健全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水平审核。承担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监督管理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八)研究全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承担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交易、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九)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指导所监管企业编制投资计划、规范投资流程、完善投后管理。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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