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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分直播做好2026年度鄞州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4 15: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各镇街发展服务办公室、工业园区发展服务科、南部商务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区级机关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篮球比分直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9〕74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鄞州区2026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鄞州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工程、建设工程、水利工程、规划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在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

(二)企业总部在鄞州区,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社保缴纳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相应职称。

(三)劳务派遣或人事代理人员通过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单位)申报并公示。

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凡在此期限内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相关要求

(一)工业工程申报条件

按照《工业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详见附件1-1)规定执行。若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需上传《工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分表》(详见附件1-2),自评分须达到80分以上,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详见附件1-3,下同)。

(二)建设工程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8〕61号)(详见附件2-1)规定执行。若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注:须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可放宽聘任年限要求),其自评分须达到100分以上(详见附件2-2),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详见附件2-3)。

(三)水利工程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评审规则》(浙水人〔2023〕23号)(详见附件3-1)和《宁波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甬水利〔2024〕26号)规定执行。若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自评分须达到71.4分以上(详见附件3-2),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详见附件3-4)。

(四)规划测绘工程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详见附件4-1)规定执行。若申报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规划工程领域专业可申报自评分为117分、测绘工程专业可申报自评分为100分(详见附件4-2),并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高级工程师推荐。

(五)交通工程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交〔2019〕161号)(详见附件5-1)文件执行。

(六)取得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人员条件

1.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省经信厅《篮球比分直播印发〈篮球比分直播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8号)精神,取得相关专业二级职业资格人员,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资格须注册),并以此累计计算聘任时间,作为申报工程师职称的条件。

2.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篮球比分直播印发〈篮球比分直播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所具技能等级证书(技能类职业资格)应对照专业申报职称。

3.其他专业人员职称申报,按宁波市级主管部门发布的2026年评审通知要求执行。

三、申报评审专业

(一)工业工程申报评审专业

机电制造工程、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化工工程、生物工程、能源工程、冶金工程、材料工程、信息技术工程。

(二)建设工程申报评审专业

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桥(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装配式建筑。

(三)水利工程申报评审专业

水文与水资源、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水利工程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水利工程施工、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减灾、水利工程技术开发与推广、水利工程信息化、工程检测与试验、水土保持、水生态和江河治理、水利工程造价、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四)规划测绘工程申报评审专业

规划工程(含土地工程、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工程(测绘地理信息)。

(五)交通工程申报评审专业

交通运输规划、工程勘察、公路工程、桥隧工程、道桥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给排水工程、岩土工程、工程管理、试验检测、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机电设备、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安全设施。

四、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个人申报操作办法可在平台首页“个人用户操作手册”栏下载(详见附件6)。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申报对象的材料需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附件7)。

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到7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注:个人提交单位后,系统自动计算5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期,公示期内单位无法提交审核推荐,请预留足够时间)

(三)资格审核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做好材料补正工作,对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鄞州区工程系列中评委在评审前,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公示。

(四)面试答辩

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参加宁波市鄞州区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的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的申报人员视作放弃评审。评审结束后,鄞州区工程系列中评委将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宁波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公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清晰,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参照《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人社发〔2017〕45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须满足2023—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每年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申报人员可通过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在线学习。继续教育学时以宁波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https://nbzj.nbhr.org.cn/ZJXS/#/)或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https://zjjx.rlsbt.zj.gov.cn)数据为准。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详见附件8)(须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历认证要求。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在申报系统内自动提取学历学位信息,若无法自动提取则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五)工作经历要求。对照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填写工作经历。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六)年度考核要求。申报人员任期内近四年(2022—202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材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详见附件9)。

(七)规范工程业绩佐证材料。工程业绩佐证材料须加盖公章,业绩佐证材料中申报人姓名、涉及人员排名等关键信息处标注。工程业绩佐证材料须包含申报人的姓名,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合同资料等。申报人员的专利业绩须为原始取得专利(转让或继承专利不予认可),要求提供专利应用证明;标准业绩须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公开发布且实施,要求须提供该标准在招投标和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中实施应用,或企业依据团体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佐证材料。

(八)论文要求。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并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须上传封面、刊号、目录及正文,并附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期刊查询截图证明,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截图证明。

(九)评审表归档要求。评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评审平台,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对象个人档案。

六、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填报、上传的职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实地把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依规追究单位相关经办及审核人员责任。

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经查实不实的,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人员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记录有效期3年,相关失信记录作为后续职称申报、资格评审的重要审查依据:

(一)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仍采取虚假承诺、伪造填报信息等方式恶意申报;

(二)申报评审期间提交虚假材料,存在论文代写、学术造假、剽窃他人著作及科研成果、虚构业绩成果等行为;

(三)通过说情打招呼、私下串通、暗箱操作等不正当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秩序;

(四)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中其他违规违纪情形。

对通过上述弄虚作假、违规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资格的,一经查实,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依法依规撤销其所获职称。

七、联系方式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联系人:高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3248、0574-89293249,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705室。

工业工程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6932;

建设工程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3351;

水利工程联系人: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582319;

规划测绘工程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89293866。

2026年鄞州区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交流群

附件:因附件过多,详见压缩包?附件1-9.zip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