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见实效,超龄参保护安康
“你好,我来给我们单位的王师傅申报工伤。他已经过了退休年龄,但继续在我们单位上班,我们就给他买了单独的工伤保险,现在出工伤了,给他来申请一下。”近日,在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伤受理窗口,某五金企业负责人带着材料前来为超龄人员王师傅申请工伤认定。“还好买了工伤保险啊!”该企业负责人继续说,“当时政策出台时,微信群、街道社区里都在宣传说‘超龄不离岗,保险来护航’。我想着王师傅干活是一把好手,虽然退休了,但单位还需要他,工作时万一有个闪失,我们也不能不管,现在政策允许参保,那就赶紧保上!如今他手指在干活时被机器压伤了,因为有参加这个工伤保险,会给王师傅一定的待遇补偿,也帮我们企业承担了一定的用工风险,这个保险好啊!”这番话不仅体现了企业对政策的认同,更折射出我区在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险宣传工作上的显著成效。
为确保惠民政策落地生根,鄞州区人社局通过线下精准宣传与广泛覆盖,成功推动区内企业从“不知情”向“主动办”转变,这背后是法律温度的彰显,也是普法实效的见证。根据《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3〕21号),浙江已率先破题,允许用人单位为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超过65周岁)单独缴纳工伤保险。尤为值得一提的是,该文件原定试行期为两年,鉴于其良好的实施效果,2025年已明确继续有效施行,为政策连续性吃下了“定心丸”。这意味着,只要依法参保,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即可同等享受工伤医疗救治及经济补偿等待遇,真正实现了“老有所保、伤有所依”。目前鄞州区已有11271名员工参加大龄劳动者工伤保险。
人社工作一头连着企业减负,一头系着民生福祉。只有将晦涩的法条转化为通俗的语言,将复杂的流程优化为便捷的服务,才能让政策真正惠及千家万户。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鄞州区人社局将持续深化大龄劳动者工伤参保政策宣传,织密安全网络。在此也呼吁广大用人单位:关爱超龄员工,请从参保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