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张莜颖)
	发布日期: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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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王笙舲小学于2025年9月30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张莜颖于2025年9月12日上午7点左右,上班开车至学校指定停车场(云龙菜场停车场)停车,由于车距较小,未看到停车挡板,踩到挡板造成崴脚。经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卫生院诊断为骨折的伤势。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张莜颖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9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2。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