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注销备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0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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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诊所予以注销备案,现将注销名单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备案编号 |
宁波鄞州天锐中医诊所 | 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鄞县大道东段888号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生活活动中心一层-1 | MAC82LBY233021215D2182 |
以上诊所备案经我局依法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备案诊所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