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60吨缝纫机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韩岭前街上199-200号 |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永兴电气缝配有限公司 |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永兴电气缝配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成立至今主要进行贸易,不涉及生产。现拟投资300万元,采购振磨机、滚筒机、冲床、铣床等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备,利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钱湖镇韩岭前街上199-200号的现有工业厂房实施年加工60吨缝纫机配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无 | (1)废气 机加工过程产生的少量机加工异味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光工位设于车间内,2台手工抛光机产生的少量抛光粉尘无组织排放,1台链条式抛光机产生的抛光粉尘经设备自带防尘罩控制粉尘散逸,机身内的吸尘风道形成吸尘腔将粉尘吸入集尘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设备,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①合理布局,在生产过程中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②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③对高噪声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振垫。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分类收集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作无害化或资源化处理。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1-06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88225125 ???传真:0574-88225125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