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修订背景
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结合我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现对2024年制定的《鄞州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4〕169号)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文件修订依据和过程
(一)修订依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篮球比分直播印发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鄞农发〔2024〕125号)、《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篮球比分直播印发鄞州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鄞政办发[2012]206号)。
(二)修订过程:《鄞州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起草过程中,我局认真研究,经与区财政局多轮会商,并根据区财政局要求,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部分政策条款进行了调整补充。
三、政策主要内容及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一)政策主要内容
本资金管理办法共5部分,政策主要内容为:
1、资金来源:市区两级财政资金。
2、补助原则:专项资金遵循“公开公平、扶持重点、兼顾特色、注重绩效”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3、补助对象:现代农业领域高层次团队或人才、农业领域技术专家类人才、各类乡村工匠、农创客等。
4、补助范围及标准:
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 | 对进入答辩评审的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创新团队或人才,根据人才(团队)所在地按市外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分别给予0.2万元、0.6万元、1万元补助。 开展“鄞领精英”之“新农精英”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对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入选者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8万元支持。 |
支持专业农技人才培育 | 获得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授予的“土专家”、“田秀才”等技术荣誉称号的乡土人才,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 现代农业主体从业技术人员取得正高、副高、中级涉农类专业技术职称,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和0.5万元补助。 现代农业主体新引进或培养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补助。 在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市、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对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区财政分别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 |
支持乡土人才培育 | 对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乡村工匠的乡村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 乡村工匠参加国内外大型展览、技能展示、技能推介等交流活动,根据活动举办地按市外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分别给予0.2万元、0.6万元、1万元补助,参加展览展示推介并进行特装展示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助。 |
支持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育 | 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加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头雁”项目和省级“乡村CEO培养计划”等行动,按要求完成学业、取得规定证书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补助。 |
支持农业双创型人才发展 | 推荐农创客、乡土人才参加农村“双创”大赛、农民技能大赛和“绿领新农师”名师名课大赛等,根据比赛举办地按市外省内、省外国内、国外分别给予0.2万元、0.6万元、1万元补助。对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比赛荣誉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 开展优秀农创客评选活动,对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 |
支持人才培养平台建设 | 对成功通过省级、国家级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省、国家级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省、国家级示范性青创农场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 推进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站点,在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每个不超过市财政补助额度的资金补助,同时适当拉开优秀和合格档次补助金额 |
5、补助拨付流程:对获得技术荣誉、技术职称、学历等培养或引进的人才,获评荣誉的乡土人才,获评省级、国家级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市级、省级、国家级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区市省级示范性青创农场,荣获大赛荣誉,优秀农创客,重点实验室等,提供获得相关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等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区农业农村局将补助(奖励)资金汇总郊区财政局审核同意后,联合发文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相关镇(街道)或相关经营主体。同一主体、同一事项,已享受区级财政补助的,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
(二)本次修订主要条款
(一)删除条目
删除原第3点、第4点:对进入答辩评审但未最终入选的甬江人才工程或“万有鄞力”引才工程的创业创新团队或人才,落户鄞州区并引领我区高精尖农业发展的,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认定的,分A、B、C类列入项目储备库。创业创新人才项目,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扶持,最高不超过15万元;创业创新团队项目,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荐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创新团队或人才申报甬江人才工程,每引荐申报一个甬江人才工程现代农业领域创业创新团队或人才项目并成功入选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修改条目
支持乡土人才培育。“参加展览展示推介并进行特装展示的给予1-2万元”修改为“参加展览展示推介并进行特装展示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助。支持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培育。“鼓励参加涉农生产经营管理类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部省两级组织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省级“乡村CEO培养计划”等行动,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修改为“鼓励参加涉农生产经营管理类学历教育和技能提升、部省两级组织的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和省级“乡村CEO培养计划”等行动,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补助。”支持农业双创型人才发展。“开展优秀农创客评选活动,对获评区级、市级、省级、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5?万元的奖励,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修改为“开展优秀农创客评选活动,对获评市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奖励,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执行。支持人才培养平台建设。“鼓励各类涉农平台、基地参与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引育和孵化,对成功通过省级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对获评区、市、省级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对获评区、市、省级示范性青创农场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3 万元、5万元补助。”修改为“鼓励各类涉农平台、基地参与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引育和孵化,对成功通过省级、国家级农民教育培训田间学校(农民教育培训实训基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省、国家级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对获评市、省、国家级示范性青创农场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5万元补助。”
(三)新增条目
增补第3点:开展“鄞领精英”之“新农精英”农业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设第一层次人才和第二层次人才两类,每两年遴选一次,以5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对第一层次人才、第二层次人才入选者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8万元支持,并纳入鄞州区人才服务管理范围,参照高级人才服务标准,享受“五优五遇”人才福利,其中第一层次人才可参照享受高级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补助资金由区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增补第7点:对在区内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大学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按《宁波市人民政府篮球比分直播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在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通知》(甬政办发〔2012〕194号)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在农业生产领域自主创业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按工商注册登记市、区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对引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较大规模的区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宁波市级农业产业基地服务组织、经工商注册登记的规模农(林、牧、渔)场、农业公共服务中心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市、区财政分别给予1-2名聘用人员每人每年1万元的基本报酬补助。
增补第14条:推进青年入乡实践站点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站点,在市财政补助基础上,区财政再给予每个不超过市财政补助额度的资金补助,同时适当拉开优秀和合格档次补助金额。
四、适用对象
现代农业领域高层次团队或人才、农业领域技术专家类人才、各类乡村工匠、农创客等。
五、注意事项
专项资金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财政的监督、检查。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方法骗取补助的,一经查实,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除另有约定外,本办法所涉补助、奖励资金按年初预算安排发放,若超过年初预算,则按比例下调兑现标准。本政策实施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本办法本政策自2025年 月 日开始实施,原鄞农发〔2024〕169号《鄞州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鄞农发〔2019〕197号《鄞州区高素质新型农民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发布前已按原有人才政策进行兑现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完毕。
六、关键词解释
农创客:在乡村建设、发展中创业创新的青年人才。主要包括青年家庭农场主、涉农企业主、民宿主理人、乡村文创者、乡村运营师、农村电商带头人等入乡创业创新青年。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鄞州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蔡展峰,联系电话:0574-8741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