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712/2024-117234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2023年度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名单认定及专项补助资金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3-15 16:13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根据《鄞州区村庄景区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7年)》(鄞文广发〔2023〕105号)文件精神,经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验收,拟认定咸祥镇里蔡村、咸四村、咸五村、球东村,东钱湖镇利民村,横溪镇梅福村为1A级景区村庄,东钱湖镇绿野村由1A级景区村庄升级认定为2A级景区村庄。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告(附件1)。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向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9295242。 附件:鄞州区2023年度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创建补助资金兑现明细表.docx 宁波市鄞州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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