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张秀)
发布日期:2024-12-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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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宁波市鄞州区塘溪镇第二中心小学于2024年12月16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张秀于2024年10月20日13点左右,在宁波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培训期间扭伤右足,经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诊断为足部损伤,跟骨骨折,足舟状骨骨折等。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张秀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26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