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69878/2024-12400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工商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宁波轻质化妆品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案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12-19 10:16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
2024年12月2日,本局对宁波轻质化妆品有限公司作出甬鄞市监罚告〔2024〕1617号《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在本局网站上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403074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兴路199号咸祥市场监督管理所201室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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