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宁波鄞州浔雅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2-11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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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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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篮球比分直播2024年11月26日作出了甬鄞卫传罚〔2024〕110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你单位: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以直接、留置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卫传罚〔2024〕110号)。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鄞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联系电话0574-88219752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