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中心: 因领导分工调整,现将“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变更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照《浙江省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指南(试行)》文件要求,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基本导向,立足“聚集、协调、服务、指导”四大功能,全面构建“政府主导、市监牵头、部门协作、企业负责、多方联动”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的带动作用,营造园区创业创新氛围。 二、机构设置 “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钱连波(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娄伟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励 勇(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芦 涛(开发区党工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诸迪锋(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罗向荣(开发区发展服务科 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商业秘密保护办公室”与开发区发展服务办合署办公,汪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康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邵佳圆、董何杰。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以服务园区企业织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宗旨,帮扶辖区企业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重点加强以工业产品设计、软件开发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帮扶工作,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提供组织构建、法律支撑、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加强宣传培训。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的正面导向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宣传报道,持续扩大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邀请区相关职能部门、先进企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理论和商业秘密维权成功案例讲解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 (三)加强部门协作。加强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区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联动,建立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司法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单位参与的会商机制,定期汇总“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呈报领导小组。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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