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认定工伤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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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人社局社会保险科
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4年08月06日向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称单位职工姚芳于2024年7月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在区政府大楼二楼东侧洗手间上厕所时摔倒致右膝受伤,经宁波鄞州浙东骨科医院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单位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我局初步审核,拟认定姚芳同志此次事故伤害为工伤,现予以公示。如对该工伤认定存在疑问或异议,可致电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22日
联系电话:0574-89293264。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