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局(办)、东钱湖镇,东投公司,文旅公司: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价格和费用规定》已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6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价格和费用规定
第一条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和《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规定》(甬东旅政发〔2007〕2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房屋重置价格。房屋重置价格系指本区上一年度新建同类房屋所需费用,包括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小区内配套设施费。房屋结构等级划分为钢混(一等、二等、三等)、砖混(一等、二等、三等)、钢结构、砖木、木和简易结构六类十等。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详见附件1。 第三条 房屋基本造价。房屋基本造价系指新建同类房屋所需的费用,本区砖混二等住宅安置用房的基本造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 被拆迁住宅房屋所在房屋地段等级高于安置用房所在房屋地段等级的,每提高一个地段等级,其基本造价按可补偿安置面积每平方米下减100元;安置用房所在房屋地段等级高于被拆迁住宅房屋所在房屋地段等级的,每提高一个地段等级,其基本造价按可补偿安置面积每平方米增加50元。 第四条 住宅房屋搬家补贴费。按700元/户计发。实行调产安置且需临时过渡的,拆迁人支付双倍的搬家补贴费。 第五条 住宅房屋一次性搬迁补偿费。按被拆迁房屋可补偿安置面积每平方米280元计算。主要是指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搬家和固定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空调、电子防盗门、水电设施、热水器、管道燃气、农机具等迁移造成的损失。 一次性搬迁补偿费包括被拆迁人从被拆迁住宅房屋搬迁至周转用房或者自行安排的过渡用房、从周转用房或者自行安排的过渡用房搬迁至产权调换住宅房屋或者其他住宅房屋的搬迁费。 第六条 住宅房屋安置结算。在签约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先扩档的10平方米扩当面积不支付结算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协议并完成搬迁的,不享受扩档奖励政策。上靠面积部分,安置房在莫枝片区的(莫枝、殷湾、青山、庙弄、红林、红舒、郑隘、光辉、黄隘、沙家垫、湖塘、陶公、利民、建设等村行政区域),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85%结算,1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结算;安置房在其他片区的,1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70%结算;1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85%结算。 安置房阁楼:对按规定应计建筑面积部分的阁楼按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平均价50%结算。 安置房车棚:底层或夹层独用自行车房,按1150元/㎡结算,公用车棚按1750元/户结算。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装饰费用补偿标准分别见附件2、附件3。 第八条 住宅房屋临时过渡补贴费。按被拆迁房屋可补偿安置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5元标准支付,每户每月不足550元的按550元计发,另再给予每平方米每月5元过渡费补助。拆迁人超过二年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按规定标准的两倍支付临时过渡补贴费,但补助费不予翻倍。 第九条 住宅安置房公摊面积补助。安置房为高层建筑的,给予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每套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每套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第十条 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重置价格结合剩余使用年限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区主要道路为:莫枝南路、莫枝北路、钱湖新街、钱湖东路、钱湖东街、钱湖西街、钱湖西路、供电路、安石路、71省道(红林至东钱湖游客服务中心)。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7月15日起施行。2008年4月3日起施行的《篮球比分直播印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建设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价格和费用规定的通知》(甬东旅政发〔2008〕22号)同时废止。我区原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标准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已开始实施拆迁的项目,按照原规定处理,但拆迁范围内所有被拆迁人均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均未生效的,适用本规定。
附件:1.房屋结构等级评定及重置价格标准表 2.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3.房屋装饰费用补偿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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